關于新聞系列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作者:陸麒屾 日期:2022-04-01 09:16:51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新聞系列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我廳會同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發送傳真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傳真號0871-63635256。
2.發送電子郵件至52524539@qq.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3月30日。
第四章 評審條件
第八條 評審或考核認定助理記者、助理編輯,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助理記者、助理編輯
1.具有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基本掌握新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了解新聞傳播規律,有一定的專業判斷和分析能力,能獨立進行某一方面的新聞采編工作。
(二)記者、編輯評審條件:
1.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掌握新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新聞學術水平。
2.熟悉新聞運作規律,有扎實的專業判斷和分析能力,能獨立進行新聞采編工作,能基本解決采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能夠指導初級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4.取得助理記者、助理編輯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采寫或編發的消息、通訊、評論等各3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新聞專業學術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新聞類專著1部以上,且本人撰寫1萬字以上。
(三)主任記者、主任編輯評審條件:
1.具有相當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全面掌握新聞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新聞學術造詣。
2.全面掌握新聞運作規律,有較深厚扎實的新聞采編實踐功底,新聞工作經驗比較豐富,能解決采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工作業績顯著,采寫或編發了為社會所認可的有一定影響力的新聞作品。
3.是新聞采編專業領域全媒型或專家型的業務骨干,具有指導、培養中級及以下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4.取得一定的新聞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聞相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等。
5.取得記者、編輯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采寫或編發的消息、通訊、評論等各4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新聞專業學術研究成果4篇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新聞類專著1部以上,且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四)高級記者、高級編輯評審條件:
1.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系統掌握新聞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有較高的新聞學術造詣。
2.系統掌握新聞運作規律,有深厚扎實的新聞采編實踐功底,新聞工作經驗豐富,能解決采編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在采編業務方面有重大創新,工作業績卓著,在新聞界有一定影響,采寫或編發了為社會所認可的有較大影響力的新聞作品。
3.是新聞采編專業領域全媒型或專家型的業務帶頭人,具有指導、培養副高級及以下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4.取得重大新聞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其他創造性新聞相關研究成果,推動新聞行業發展。
5.取得主任記者、主任編輯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采寫或編發的消息、通訊、評論等各6篇;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新聞專業學術研究成果6篇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新聞類專著1部以上,且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